关于电梯维保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5 18:27:55
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与国家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客运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人员数量应与工作量相适应。
学校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特委托海口中技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对学校电梯进行维保,合同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为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及确保全校电梯的正常使用,需确定电梯维保公司对学校电梯进行维保。后勤管理处现对所管理的电梯合同作出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0898-6588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