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5-04-14 08:46:54
  

    学生宿舍管理科

    学生宿舍管理科成立于2001年7月,伴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的春风,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现有学生住宿区三个:校本部、金鹏小区、桂林洋新校区,学生宿舍楼22幢,安排住宿学生13832名。

    宿舍内开通了校园宽带、卡式电话,纯净水送水到户,充分满足广大学子的生活需要;学生公寓设有宿舍管理员管理,并有学校保安24小时值班巡逻。

    科室负责全校在校大学生的住宿管理和宿舍内水电家具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学生宿舍床位的分配和调整,宿舍内家具的配置和维修,宿舍内水电设施维修,寝室文化建设,配套生活服务及违纪事件处理),并制定有一整套学生公寓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宿舍区应急事件处理方案,全方位为住宿学生提供服务。

    科室始终坚持“三服务,二育人”的指导方针,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努力为广大学生创建健康、文明、舒适、温馨的住宿环境,科室将顺应高校后勤社会化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努力改进和完善学生公寓的各项工作,为海师大在新世纪腾飞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生宿舍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在后勤处的领导下,负责科室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对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负责。

    制定科室的年度计划,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科室职工的聘任、考勤、考核工作。

    负责科室的经费核算及资产管理工作,详细了解和掌握本部门财务收支情况,努力拓展业务,完成后勤处下达的责任目标和经济考核指标。

    负责制定全校学生的住宿安排计划和函授学员的住宿接待计划,并组织落实。

    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和各学院,抓好学生宿舍的文明建设达标工作,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负责科室职工的学习,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对科室职工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对各幢宿舍的管理情况、值班和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宿舍的安全防火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各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上报的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12.负责完成学校、后勤处临时交办其它的工作。

    副科长岗位职责

    协助科长开展工作,科长不在位时履行其职责,并与科长一起共同对上级负责。

    负责科室内部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分管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抓好学生宿舍的卫生和“文明宿舍”工作。

    负责门禁系统的维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

    负责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负责宿舍区文化长廊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每学期学生宿舍的“文明宿舍”评比工作。

    负责学生宿舍区文化建设的规划工作,并加以落实。

    负责抓好学生宿舍违规电器收缴及防盗防火工作。

    负责编写年度的年终工作总结。

    12.负责完成科室临时交办的工作。

    仓库房管理员岗位职责

    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负责检查验收各种购进货物的数量和质量,根据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分类办理入库手续。

    作好各项物资的保管、发放工作;库存材料必须分类合理,按位置存放、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做到实物、帐目、卡片相符。各种物资的购进、消耗和流向在帐目上反映清楚。

    经常检查库存材料,保持通风、防止潮湿、霉烂、锈蚀,注意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咬,保持仓库卫生整洁。

    厉行节约,坚持以旧换新;严格专用工具的管理,对公用工具建卡登记,即及时返库存。

    负责全科室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做到按时发放、手续完备。

    对所有出库材料,必须执行发放制度,分册登记,及时出帐。按月盘清库存,并按规定时间向科室办公室填报库存和消耗品的报告。

    坚守岗位,精通业务,根据材料及消耗情况,提出下一期进货计划,上报科室领导审批后,递交采购人员购料,做到小件不缺,通用件常有,大件总量不积压。

    除上述工作内容外,完成科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学生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

    负责新生住宿和函授学员住宿的具体安排。

    熟悉和掌握所管宿舍房间数、面积、家具配备、入住人员数等情况。

    负责“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海南师范大学宿舍达标规定”的具体落实。

    负责家具等宿舍设备和门窗等宿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登记。

    负责宿舍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负责抓好宿舍的文明建设,抓好宣传栏的宣传工作,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负责对清洁工、临时工的日常监督、管理。

    负责督促清洁工抓好宿舍及周围环境的卫生工作,抓好宿舍的装饰美化工作。

    负责对水电设施和用水、用电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防火防盗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文明宿舍的评比工作。

    负责门禁系统的清洁、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负责外来人员接待、贵重物品出入宿舍楼、学生晚归登记工作。

    14.负责完成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电维修工岗位职责、工作要求

    一、岗位职责

    负责学生宿舍的水电维修,保证水电畅通、管理有序。

    负责供电设施和电路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改造。

    负责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宣传,杜绝浪费,防止事故发生。

    负责学生宿舍水电表的抄表、计量统计及超用水电费通知单的发放,并负责追缴学生所欠电费。

    5.负责完成科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坚决服从宿管科长和水电维修主管的领导,保质保量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2、工作日内,每天上午8:00,下午14:30必须到各管理点收集水电报修单,凭报修单到材料库领取维修材料,并在材料领取单上签名。

    3、领取维修材料时,按交旧领新原则,废旧材料必须是宿管科所使用的品牌材料,不得拿外面废旧材来领取维修新材料。

    4、个人不得在采购点拿材料,一经发现费用自负。

    5、当日17:00前,学生所报维修项目,必须在当日修好,遇有大的维修项目,如开挖地下水管,凿墙穿越水电管线,必须由宿管科长和水电维修主管确认,根据工作量适当延时维修,但最晚不得超过3天。

    6、日常的正常维修,由科室派出管理员,凭报修单第二联到各维修点确认维修情况,修好与否,管理员必须签字确认,并将当天的报修单交科长审查,对未维修好的项目,科长直接与负责该项目的维修工联系,查明未修好的原因,并敦促维修工作好维修工作。

    7、对工作日的8小时之外和节假日,遇有紧急维修,必须随叫随到,保证及时维修。

    8、对当天规定时间段的维修不及时,拖至第二天或更久的,一律按旷工作考勤,报学校人事处,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保洁员工作职责:

    主管:

    工作必须尽职尽责,公正无私

    执行,转达上级领导的决定和通知

    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

    熟悉辖区楼宇结构,排列,道路绿化的分布

    了解各种清洁剂的用途,用法,用量,及保养和培训工作

    负责员工的考勤,以及检查和监督员工的工作;并做好员工每月、每季度和年度考核初评比工作

    制定工作计划和负责轮休的安排

    做好每月劳动工具、消耗品的管理和盘点工作

    协助上级领导做好各项工作

    员工

    工作尽职尽责按时,每天按质,按量安排成自己的责任区工作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做到眼疾手快

    负责学生宿舍内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

    负责宿舍周围三公尺以内环境卫生区域的清扫和保洁。

    按日完成工作任务,每日清洁工作做完后进行保洁,发现有问题及时处理

    协助管理员对学生进行卫生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合理节约清洁剂,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和做好劳动工具清洁、保养工作

    熟练使用各种劳动工具、厉行节约、合理使用清洁剂

    协助上级领导做好各项工作

    负责完成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宿舍管理科员工考勤制度

    为加强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根据后勤处及科室的具体用工情况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学生宿舍管理科全体工作人员。

    一、考勤工作由科室办公室下设的监督员负责统一管理,各工作部门由管理主管专门负责记录,每天出勤情况要如实填写在考勤记录表上,对员工出勤、旷工、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记录要按时登记,每月上报科室办公室汇总。

    二、本科室执行二十四小时工作制,平均每日每人工作八小时,作息时间情况如下:

    正常上班:7:30---11:30,14:30---17:30

    值班管理点倒班:7:30---11:30,11:30---19:30,19:30---23:30,

    23:30----7:30

    三、工作要求:

    1、按工作时间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开始工作的准备;下班前十分钟应将工作区域进行清理。

    2.超过或提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十分钟,即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按《后勤处人事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3.按规定时间迟到或提前离岗一小时者,无特殊原因即为旷工,旷工四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四小时按一天计算,以天为计算单位。旷工按《后勤处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处理。

    四.请销假制度

    1.员工请假不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并交待工作后方可离岗,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

    2.准假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由科长批准,超过一天的由后勤处领导审批。

    3.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法定节日由部门根据需要安排轮休,加班发加班费。

    4.病假: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和修养的可以请假,请假凭三甲医院治疗的病假证明方可请病假,请假时间在十五日之内的,由科室在内部调整人员顶替其工作,请假时间超过半个月的,由后勤人事部门报学校人事处审批并安排经费安排人员顶替其工作。全年病假不得超过三十天。

    5.事假:员工因私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科室可安排办理事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一月内事假不能超过二次,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4天。

    6.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年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员工奖惩按后勤处人事管理制度有关奖惩规定执行。

    学生宿舍管理科联系电话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科隶属后勤管理处,负责全校在校大学生的住宿管理和宿舍内水电家具的日常维护工作。现有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值班电话:65865386